一、34万流水涉嫌帮信罪吗?
帮信案件的流水为34万元的情形,帮信行为人就涉嫌犯了帮信罪。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帮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属于违法所得吗?
1、帮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不属于违法所得
在投资型诈骗中,虽然从银行结算的角度看,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与涉案银行账户内其他支出金额一样,也是银行支付结算的一部分。但因其不是违法所得,在审查被帮助对象是否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时,不应将其计入犯罪金额,也不应计入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的支付结算金额。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应为正犯的违法所得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构成帮助犯的前提是正犯实施了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人所帮助的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形下,按照对“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文义理解,是为犯罪(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而非一般违法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因此,将支付结算金额解释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金额是符合语义逻辑的。
三、帮信罪的刑期怎么计算?
1、帮信罪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1)涉嫌犯帮信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满足一定条件,刑期可以被折抵。
羁押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
公民、单位如果采取支付结算的方式提供帮助,且在提供帮助之前就已经知道对方在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那么该帮信行为就有可能会涉嫌犯了帮信罪。如果对34万流水涉嫌帮信罪吗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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