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一二三级标准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针对不同残疾类型,残疾证的定级标准也不一样,一二级是重度残疾人,持证者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补贴,新农合国家代缴,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或补贴等,三四度是轻度残疾,人有生活能力,如果如果生活水平低于所属居住地,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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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可发给残疾人证。
三、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省级残联统一编号,定期监督、检查发证工作。编号格式一律以地、市行政区域为编号单位,共编6位数,地、市残联审核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签字盖章,在持证人相片上加盖钢印。县级残联认定残疾类别和分级,填发残疾人证,在填发机关栏内签字盖章,确定专人做好补发、收回、造册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残疾人证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要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北京、天津、上海市残联负责本市残疾人证统一编号、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审核、批准责任。
四、认定发证的标准是《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对于明显残联,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易于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残联可直接发证;县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请县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检查,由县残联认定发证。
五、残疾人证的工本费,原则上由残疾人个人承担。收费标准,由中国残联统一确定。对特殊困难者予以减免。
六、各级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统计建档制度。加强监督,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
七、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如证件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残疾证一二三级的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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