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家庭暴力能提起损害赔偿。婚姻存续期间,只要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犯下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其家庭暴力行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被家暴能要求损害赔偿的。但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一方无过错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方才有提出离婚赔偿。但其在离婚协议中表明放弃,离婚后又提出赔偿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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