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几次
要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是紧密相连的,因而,民事部分的审判与刑事部分的审判一般应同时进行。人民法院只有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大小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被告人是否应当承担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以及赔偿损失的范围作出认定,进而确定赔偿的范围以及赔偿的形式。
因而,附带民事诉讼理应同刑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件一并审判。这样也便于全面查清案件事实,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毕竟是一种民事诉讼,不可避免地具有许多与刑事诉讼不同的特点,例如,需要认定物质损失的程度、大小和范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承担赔偿责任人员的范围等,而对这些事实的认定有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有些甚至在诉讼过程中尚处于变化中,需要进行周密的调查、甄别和科学的鉴定。
二、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后,应当在2个月内下判决书,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在5个月内下判决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在2个月内进行宣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也就是可以在5个月下判决书,案件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还可以延长时间。但整体上,最迟都会在5个月内下判决书,一般是不会再延长了 。
三、刑事案件的判决类型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案件有以下判决类型: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以上就是关于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几次的相关介绍。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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