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7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咨询费指的就是在不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的费用,这只是一个基础的收费,如果后续案件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或者是有诉讼标的的,那么就需要看标的额的金额是多少在哪一个范围内了,按照对应的比例收取相应金额的律师费。
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的话,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可以随时的离职,因为此时已经不受到劳动合同的约束了,而对于单位来说可能还会存在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律师在针对劳动纠纷案件收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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