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的。罪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不属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则被害人在罪犯被判刑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赔偿因犯罪行为而给被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免予刑事处罚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制度,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一种合法选择和判决。简而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
2、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一般和解之后是不能再起诉的,要是和解协议有失公平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和解协议系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合法。但是该协议是在原告未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签订的,如果不允许原告行使诉权的话将明显显失公平,但是原告不能直接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而应向法院行使撤销权之诉。
当事人签订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的基本理论,认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三点,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法律行为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不存在以上三种情况,应当认定该法律行为有效。具体到本案,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原、被告在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双方纯属自愿,不。存在压迫和欺诈等情形,不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合法有效,故从民事合同的构成要件分析,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双方没特殊理由及情形不得随意反悔并诚信履行各自义务。
刑事判决后还能民事诉讼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解答了,在犯罪的过程当中,从行为犯罪行为所产生物质方面的损害,仍然是需要对此追究民事赔偿的责任的。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