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盗窃罪数额只要达到一千到三千元以上就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到十万以上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到五十万的可以认定为数额特别的巨大,只要达到规定的标准就可以依法的立案。遇到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的?

一、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的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盗窃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盗窃案件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因为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追诉时效是根据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来决定。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盗窃的数额不同所判断的标准就会不一样,同时所存在的刑期就会有所区别,此罪不仅是数额犯,也是属于行为犯,如果未达到规定的立案金额,但存在多次盗窃行为或者是有入室盗窃的,那么就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的?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4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处罚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77****687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60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23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
在盗窃案件中,对盗窃金额的认定主要依据物品的实际价值。不过,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因此具体的金额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多数地区将“数额较大”的标准设定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数额巨大”的标准是3万元至10万元,而“数额特别巨大”则是30万元至50万元。不过,这些具体的标准通常是由各地的高级法院和检察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治安情况来确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数额如何判断
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分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级,分别对应不同刑罚。数额标准由各地高级检察院、法院综合当地经济、治安等因素在30万至50万、3万至10万、1千至3千元范围内确定,因此各地标准可能不同。
48浏览 2024-05-19
盗窃罪盗窃数额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盗窃罪盗窃数额如何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盗窃罪盗窃数额如何计算<br/>盗窃罪的“盗窃数额”该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br/>(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br/>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 计算。<br/>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二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br/>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br/>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br/>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br/>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br/>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br/>8、不属于馆藏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br/>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 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br/>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 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br/>1<br/>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br/>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br/>(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br/>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享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br/>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如果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br/>(三)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br/>(四)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br/>(五)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条第<br/>(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br/>(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当按本条第<br/>(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计算。<br/>(七)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br/>(八)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br/>(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br/>(十)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br/>(九)项的规定办理。<br/>(十<br/>一)残次品,按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废品,按物资回收利用部门的收购价格计算;假、劣物品,有价值的,按本条第<br/>(九)项的规定办理,以实际价值计算。<br/>(十<br/>二)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br/>(十<br/>二)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370浏览
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
在盗窃案中,对金额的认定主要依据物品的实际价值。但这个标准会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而有所差异。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1000元到3000元,“数额巨大”的标准是3万元到10万元,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则是30万元到50万元。具体的标准由各地的高级法院和检察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治安情况来确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
盗窃案中,金额认定以物品价值为依据,标准因地区经济差异而异。多数地区,“数额较大”指1000-3000元,“数额巨大”为3-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则达30-50万元。具体标准由各地高院、检院依据经济与治安状况确定。
21浏览 2024-08-28
盗窃罪的数额怎么判断
盗窃金额的评估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财物的实际价值、当时的市场环境,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1000元至3000元、3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所说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罪。不过,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治安状况不同,具体的判定标准可能也会有所差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有没有数额判断
盗窃罪中,数额是判定犯罪成立与量刑的重要标尺。 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定金额即构成犯罪,但“一定金额”的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存在细微差别。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盗窃数额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9浏览 2024-08-04
盗窃数额少,数额少的罪怎么量刑,盗窃罪数量少,数额多的罪量刑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盗窃罪不光是只有盗窃达到一定数额以后才能够认定。即使在一些数额尚未达到,但是少量多次,频繁盗窃的案件中也同样适用。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虽然盗窃数额未达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也应当作盗窃罪处理。<br/>2、“多次盗窃”构罪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盗窃罪作为结果犯,以数额较大为认定其是否成立犯罪的标准。在刑法的立法沿革中,一直是将数额较大作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而也称盗窃罪为数额犯。正确认定“次”。应当以时间是否相同或者连续、空间是否相对同一、对象是否同一这三个充分必要条件作为判断标准,对于在相同的时空范围内,针对同一对象实施的一次盗窃,就是一次盗窃行为;在同一连续的时间,三次进入同一楼道的三户住户家中进行盗窃,尽管行为人是基于同一的犯意,但由于是针对不同的居民家中实施的,在空间上和对象上并非同一,应认定为三次盗窃,而不是一次盗窃;同理,对同一停车棚等公共场所连续盗窃三辆自行车的,也应当认定为三次盗窃。<br/>《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br/>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br/>(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br/>(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br/>(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br/>(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83浏览
盗窃罪有没有数额判断
在盗窃罪中,数额是判断犯罪是否成立以及量刑轻重的关键因素。 偷东西达到一定的钱数就会构成犯罪,但是“一定的钱数”具体是多少,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差异。 所以,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准确地认定偷的数额对于判定是否有罪和量刑的轻重是很重要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的数额怎么判断
评估盗窃金额时,需考虑财物价值、市场环境和相关因素。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1000-3000元、3-10万元或30-50万元,可构成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罪。但各地经济和社会治安状况差异,可能影响具体判定标准。
17浏览 2024-08-28
盗窃罪数额巨大怎么判断
“盗窃罪”中的“巨大数额”是怎么认定的呢?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这方面存在地域性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入刑起点数值可能高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数值可能就低一些。就目前各地情况看,盗窃他人或公共财产,价值在三万到十万之间,通常会被认定为“巨大数额”。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如何判断数额较大
在盗窃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中,称谓"数额较大"的法律衡量标准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高低而有所区别。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地区都将盗窃涉及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或以上的事件视作判定"数额较大"的参照标志。然而,需注意的是,对于盗窃罪的最终定性及量刑判决还必须全面综合地考虑到其他多方面的影响要素,例如具体实施盗窃行为的数额大小、频率状况、手法特点、发生场所以及主要侵害对象等。
23浏览 2024-07-25
盗窃罪盗窃数额要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盗窃罪盗窃数额要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盗窃数额如何计算<br/>盗窃罪的“盗窃数额”该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br/>(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br/>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 计算。<br/>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二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br/>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br/>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br/>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br/>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br/>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br/>8、不属于馆藏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br/>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 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br/>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 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br/>1<br/>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br/>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br/>(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br/>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享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br/>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如果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br/>(三)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br/>(四)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br/>(五)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条第<br/>(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br/>(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当按本条第<br/>(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计算。<br/>(七)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br/>(八)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br/>(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br/>(十)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br/>(九)项的规定办理。<br/>(十<br/>一)残次品,按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废品,按物资回收利用部门的收购价格计算;假、劣物品,有价值的,按本条第<br/>(九)项的规定办理,以实际价值计算。<br/>(十<br/>二)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br/>(十<br/>二)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37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盗窃罪数额怎么判断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77****969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4****202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6****625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