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终结还可以申请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13人
专家导读 还可以再申请的;法院在裁定终结执行之后,对于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也可以再次提交申请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已超过了时效,那么自己的权利就会丧失。如果对强制执行终结还可以申请吗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强制执行终结还可以申请吗?

一、强制执行终结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申请强制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强制执行终结还可以申请吗在法律中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还在时效之内那么即使法院终结了之后也同样可以再申请的,但在申请时也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确定当事人未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自己的请求才可以获得保护。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强制执行终结还可以申请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判决执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78****14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280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529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强制执行终结后,怎么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终结后如果有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需求,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提出申请的时候,还需要提交证明申请人的身份等的材料。若是对强制执行终结后,怎么再次申请强制执行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终结后多久再次强制执行申请
在强制执行程序终止之后,若发现存在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可立即提出再次实施强制执行的请求。然而,倘若超出两年期限仍未提出复原执行申请,则相关权益将无法再由法律予以保护。再次进行强制执行申请之时,需提交充足的证据用以揭示被执行人拥有可供财产进行执行的充足依据。
46浏览 2024-11-20
原告如何申请终结强制执行?
原告如何申请终结强制执行,是需要通过提交书面申请书的方式来进行启动的,而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执行工作没有办法继续的话,就需要停止执行的程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终结了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在常规状况中,一旦实行了强制执行程序,若成功查获到了新的资产线索或出现其他可恢复执行的潜在情形,那么便有权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的请求。然而,倘若因执行事项已经处理完毕或在法定条件下结束执行等因素而导致强制执行程序终止,那么通常情况下,将无法再以同样的理由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9浏览 2024-11-20
怎样终结行政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样终结行政强制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终结行政强制执行<br/>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br/>(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r/>(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r/>(三)执行标的灭失的;<br/>(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br/>(五)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br/>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br/>行政强制终结执行依据是什么<br/>《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规定,终结执行有5种情形:<br/>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义务的履行必须要有特定的主体,被执行的当事人死亡,往往是先决定中止执行,以其遗产履行义务或者待其继承人承受义务。如果死亡当事人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代其继续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程序将无法进行,这时应当终结执行。<br/>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这种情形的原<br/>行政强制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br/>情理与第一种情形相通。与自然人死亡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止的情形包括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以及由于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终止。在上述原因中,一般只有依法被宣告破产时,才没有义务承受人。<br/>3.执行标的灭失的。执行标的灭失一般是指作为执行标的的不可替代物由于自然或者人为原因发生物理意义上的灭失,从而导致强制执行不再具有可能性。<br/>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决定是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一旦被依法撤销,行政强制执行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执行应当终结。<br/>5.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里其他情形是指行政决定已经没有强制执行的价值或者义务的履行实属不可能,或者义务的内容已经通过其他途径得以实现等。
463浏览
我国怎样申请终结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终止执行首先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之后执行法院在受到终止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之后,是会予以审查的,如果是符合条件的,此时是可以终止强制执行的,若是依旧不知道怎样申请终结强制执行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终结后怎么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45浏览 2025-01-04
申请强制执行终结了怎么办
终结执行案件在等到有执行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执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当中明确规定,如果案件已经终结,执行是按照申请要求重新申请执行,并不是恢复执行,两者有区别。以下是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终结了怎么办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多久终结执行空判申请
强制执行终结执行期限无统一规定,依个案及复杂因素而定。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发现有财产可随时恢复。申请人撤回申请或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法定情形,法院也可裁定终结执行。
37浏览 2024-10-10
终结了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终结执行裁定书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不能再申请执行了。但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终结了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对于此问题,本文的回答如下所述。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多久终结
依据一般的处理流程,强制执行通常会在六个月之内完成。然而,若存在特殊状况,例如执行案件的复杂程度较高或者需等待其他法律程序的最终结果等,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执行期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如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了义务、以及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特定情况发生时,执行程序也将自动结束。
47浏览 2024-10-28
离婚终审后如何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强制执行<br/>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br/>  <br/>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br/>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br/>  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br/>  人民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冻结。<br/>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br/>  <br/>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br/>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br/>  <br/>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br/>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br/>  <br/>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br/>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br/>  <br/>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br/>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br/>  <br/>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br/>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br/>  <br/>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br/>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br/>  <br/>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br/>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br/>  <br/>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br/>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30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强制执行终结还可以申请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34****986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0****852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357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