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是否有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是否有效力问题带来帮助。
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是否有效力

一、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是否有效力

离婚协议书上写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与女方无关,该协议只在男女双方有法律效力,不影响债权人向女方主张偿还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还需要对方承担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对方承担,如果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共同财产承担,不足部分应当由法院判决。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婚前债务和婚后债务的界定是什么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是否有效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是否有效力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夫妻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1****278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63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109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有效力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有效力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有效力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有效力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工程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可否约定罚款?发包方是否无此权力?合同条款无效?应约定为违约金对吗?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br/>(1)办证责任。<br/>(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br/>(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br/>(4)物资保证责任。<br/>(5)经费保证责任。<br/>(6)技术保证责任。<br/>(7)施工监督责任。<br/>(8)误工赔偿责任。<br/>(9)验收结算责任。<br/>(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br/>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br/>施工准备责任。<br/>物资准备责任。<br/>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br/>工程质量责任。<br/>工程保管责任。<br/>工程交付责任。<br/>竣工验收责任。<br/>工程保修责任。<br/>防止损失扩大责任。<br/>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br/>《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br/>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br/>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79浏览
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有效么?
债务和女方无关的协议只对双方有效,对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作为债权人,可以向离婚双方主张债权。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工程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可否约定罚款?发包方是否无此权力?合同条款无效?应约定为违约金对吗?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br/>(1)办证责任。<br/>(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br/>(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br/>(4)物资保证责任。<br/>(5)经费保证责任。<br/>(6)技术保证责任。<br/>(7)施工监督责任。<br/>(8)误工赔偿责任。<br/>(9)验收结算责任。<br/>(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br/>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br/>施工准备责任。<br/>物资准备责任。<br/>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br/>工程质量责任。<br/>工程保管责任。<br/>工程交付责任。<br/>竣工验收责任。<br/>工程保修责任。<br/>防止损失扩大责任。<br/>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br/>《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br/>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br/>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496浏览
欠债不还已经超过约定还款1年多了。超过诉讼时效了吗?欠债人也无力还债,但有工作(公务员),但据我了解他还欠了多人的债,他欠我11万。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312浏览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发生效力后,应受和解协议约束的对象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经人民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对于和解协议效力的约束对象,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br/>1)和解协议对债权人的效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和解协议生效之前产生的债权人只能按和解协议受偿,不得要求或接受和解协议以外的单独利益。其次是和解协议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全体。和解协议生效前成立的债权,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外,无论债权人是否申报债权、参加和解程序,也无论其是否参加债权人会议,是否表决同意和解,均受到和解协议的约束。  (<br/>2)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效力  一方面,和解程序结束后,除了和解协议中另有限制规定外,债务人因和解开始而恢复行使财产管理处分权方面的限制一律解除;另外一方面是债务人应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所有债权人均处于平等的地位上,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因此,法律禁止债务人与任何债权人达成超出和解协议以外的约定,以保障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321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是否有效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52****175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4****88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250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