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是前置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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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是前置程序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是前置程序

一、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是前置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起诉要求损害赔偿,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简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当事人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

2、医学会受理后要求当事人提交材料;

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当事人按期参加,陈述意见和理由,回答问题;

4、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何进行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首先由双方当事人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共同协商向医学会申请鉴定,随后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是前置程序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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