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应该怎样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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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金融诈骗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就应当立案追诉,对行为人判定刑罚标准时会根据诈骗的数额来判定。更多关于金融诈骗应该怎样处理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金融诈骗应该怎样处理?

一、金融诈骗应该怎样处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金融诈骗罪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金融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4、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5、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利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

三、涉嫌诈骗罪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四、涉嫌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涉嫌诈骗罪可以免于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六、诈骗立案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再比如盗窃没有达到当地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这也不能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七、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

诈骗金额在3000以上就可以立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到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到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金融诈骗的数额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就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的判罚标准是根据诈骗的数额大小来判定,诈骗的数额越大刑罚的标准也越重。金融诈骗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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