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9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确认,且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四)陪护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陪护时间。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按照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20%

(六)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购买发票计算。

(七)交通费: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不同损害程度确认。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4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5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医疗事故责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56****360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66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554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在实践中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称之为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有困难的,可以由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指标调整为地方标准,经卫生部备案批准后进行实施。没有纳入以上标准的医疗机构,可参照同类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执行,各民族医院可由自治区直辖市的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标准。
10浏览 2024-10-01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设置医疗机构需符合的基本标准: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浏览 2024-09-22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设置有哪些基本标准
设立医疗机构须满足六要素:行政部门核发的"批文";达到规定标准与安全措施;合法名称、组织架构和固定场所;充足运营资金、设备和技术团队;遵循管理规约和法律法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8浏览 2024-06-21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谁制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谁制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是什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中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且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批准书。
2浏览 2024-10-01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要求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要求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条件是什么<br/>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br/>设立医疗机构的条件<br/>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具备六项条件:<br/>(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r/>(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br/>(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br/>(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br/>(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br/>(6)能够承担民事责任。<br/>根据《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开业执照,进行监督管理,并收取管理费。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必须获得开业执照方得开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应严格按批准的地点、诊疗科目及业务范围执业,变更地点、诊疗科目、业务范围和诊所名称,应报发照机关批准。到外省、市、县开业者,必须到所到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业执照。<br/>凡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申请个体开业:<br/>(1)获得高等医学院毕业文凭,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br/>(2)按卫生部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取得医师资格后,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br/>(3)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考试和考核,取得医师、中医师资格,并在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br/>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开业:<br/>(1)精神病患者;<br/>(2)在执业中犯有严重过错,被撤销医师、中医师资格者;<br/>(3)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的在职人员;<br/>(4)其他不适于开业行医者。<br/>根据《中医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凡具有下列资格之<br/>一,现未在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工作者,可申请从事个体行医:<br/>(1)已取得中医士资格证书者;<br/>(2)已取得藏、蒙、维、傣等其中任何一种民族医士资格证书者;<br/>(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复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复核合格的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
360浏览
最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哪些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什么制定?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中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且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批准书。
14浏览 2024-10-27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前提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前提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条件是什么<br/>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br/>设立医疗机构的条件<br/>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具备六项条件:<br/>(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r/>(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br/>(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br/>(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br/>(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br/>(6)能够承担民事责任。<br/>根据《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开业执照,进行监督管理,并收取管理费。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必须获得开业执照方得开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应严格按批准的地点、诊疗科目及业务范围执业,变更地点、诊疗科目、业务范围和诊所名称,应报发照机关批准。到外省、市、县开业者,必须到所到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业执照。<br/>凡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申请个体开业:<br/>(1)获得高等医学院毕业文凭,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br/>(2)按卫生部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取得医师资格后,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br/>(3)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考试和考核,取得医师、中医师资格,并在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br/>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开业:<br/>(1)精神病患者;<br/>(2)在执业中犯有严重过错,被撤销医师、中医师资格者;<br/>(3)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的在职人员;<br/>(4)其他不适于开业行医者。<br/>根据《中医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凡具有下列资格之<br/>一,现未在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工作者,可申请从事个体行医:<br/>(1)已取得中医士资格证书者;<br/>(2)已取得藏、蒙、维、傣等其中任何一种民族医士资格证书者;<br/>(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复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复核合格的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
383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56****739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8****568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176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