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么样设定

最新修订 | 2025-05-22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47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么样设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么样设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么样设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设定方式如下: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怎么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什么

1、发起设立的程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

(1)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载明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但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发起人一次缴纳出资的,应当一次缴纳全部股款;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股款。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2、募集设立的程序: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发起人办理募股审核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

(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

(5)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怎么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怎样

1、发起设立的程序: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

(1)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载明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但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发起人一次缴纳出资的,应当一次缴纳全部股款;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股款。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2、募集设立的程序: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发起人办理募股审核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

(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

(5)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么样设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么样设定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5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股权·推荐文章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么样设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80****904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0****286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896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