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交纳罚款等,积极化解与被害人间的矛盾,如积极赔偿并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拘役刑期或实现缓刑的适用;
当事人的客观情况,如不满十八周岁、怀孕和已满七十五周岁,和犯罪行为造成的客观结果(如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也是法院考虑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形。
相反,醉驾后对于司法工作态度消极(如逃逸、抗拒检查、拒绝配合等);曾因不规范驾驶行为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醉驾过程中还有其他不规范的驾驶行为;
(如无证驾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牌、驾驶报废、改装车辆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事故发生有较大程度的过失(如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可能会导致刑期从重或本能够适用缓刑而未适用缓刑。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醉酒驾驶怎么才能争取缓刑
醉酒驾驶争取缓刑的条件: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且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醉驾没有驾照怎么处罚
醉驾没有驾照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涉嫌醉驾怎么能争取从轻处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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