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上诉状第三人如何列明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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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上诉状第三人如何列明

一、行政诉讼上诉状第三人如何列明

行政诉讼上诉中具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想加入的,可以由其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作为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对于尚未参加诉讼的,具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进行通知,要求其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中虚假诉讼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中虚假诉讼,事实认定不清,主体错误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中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明文规定只适用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对于主观恶意较大的虚假诉讼可以以诈骗罪等相关罪名对其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

对《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的理解如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不服复议决定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诉讼时效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行政诉讼上诉状第三人如何列明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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