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继承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的继承方式如下: 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司办理股权继承。
3、公司在审查资料完毕后,应当将继承人姓名、住所及继承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股东资一般是可以继承的。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继承股权后,只能说明该继承人依法取得了该股权的财产性利益,是否具有股权,必须根据股东之间的约定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三、继承权如何丧失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为:
1、绝对丧失条件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2、相对丧失条件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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