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二审答辩状中需要载明原被告相关信息,答辩人应当根据一审判决,补充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提出新观点,针对原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表明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诉讼判决生效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行政诉讼的判决或裁定,要求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可以通知银行从该机关账户中划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三、行政诉讼材料如何填写
行政诉讼材料应这样填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信息;
3、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案由与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落款时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如何写行政诉讼2审答辩状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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