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怎样判?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涉嫌犯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千元以上的罚金。如果对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怎样判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怎样判?

一、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怎样判?

1、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涉嫌犯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多次盗窃”是指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但数额累计未达到较大以上的情形。

(1)“次”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对基于同一概括的盗窃故意,在同一时间段内于相对固定的区域连续实施的盗窃行为可以认定为一次盗窃行为。比如,同个晚上在同一条或相接壤的马路上连续盗窃多辆汽车内的物品的,可以认定为一次盗窃;同个晚上在同一个小区内连续盗窃多辆自行车的,可以认定为一次盗窃。

多次盗窃中存在盗窃未遂的,不影响次数的认定。

(2)已受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可以计入“多次盗窃”的次数之内;因“多次盗窃”被判处刑罚的,对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予撤销,但行政拘留和罚款应予折抵。

“多次盗窃”不包括已受刑事处罚的盗窃犯罪行为

(3)虽有多次偷盗行为,但仅为充饥或保暖而偷盗少量食物、衣物,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视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入户盗窃怎么认定?

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居家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居所而实施盗窃的行为。

1、“入户”的非法性

(1)行为人“入户”必须基于非法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实施盗窃以外的非法目的入户的,是否作为入户盗窃处理应视情而定。为了实施抢劫、强奸、诈骗等行为而入户的,在实施了相应犯罪行为后又临时起意在户内盗窃财物的,应分别以抢劫、强奸、诈骗定罪,并与盗窃(非入户盗窃)并罚;非法入户后未实施预谋的犯罪,临时改变犯意实施盗窃的,应认定为入户盗窃。

(2)“入户”以行为人身体的全部进入户内为前提。如果只是在门窗外利用竹竿或其他工具伸进户内实施盗窃的,不宜认定为入户盗窃。

2、“户”的界定

(1)“供他人居家生活”不仅包括以婚姻或血缘关系维系的家庭生活,也包括单独一人和基于同事、朋友等亲密关系维系的居家生活。

房屋因居住者外出等原因暂时无人居住,如果屋内供居家生活的设备基本齐全,且居住者仍会定期不定期回来居住的,该房屋仍应视为“供他人居家生活”。

(2)“与外界相对隔离”是指对户采取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用房门或院墙将户与外界隔离,以警示他人不能随意进入。

非共同租住者非法进入合租房实施盗窃,不论是进入客厅、厨房等内部公共区域还是进入各租住者的房间,均属于入户盗窃。合租者在租房内盗窃其他租住者财物的,如果是在客厅、厨房等内部公共区域盗窃的,不作为入户盗窃处理;如果是进入其他租住者的房间盗窃的,则应视为入户盗窃。

(3)对“户”的认识,以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为标准。对“屋店合一”等经营与生活混同的场所,若是在营业时间之外秘密进入该场所盗窃的,应当视为入户盗窃。对“前店后房”、“下店上房”等经营与生活紧密相邻的场所,只要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之间设置有一定的隔离措施,行为人秘密进入生活场所实施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反之,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是他人生活居住的房屋而入内盗窃,但客观上该房屋为存放货物的仓库的,则不作为入户盗窃处理。

三、携带凶器盗窃怎么认定?

1、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器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实施盗窃或者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进行盗窃的行为就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认定“携带凶器盗窃”,要求行为人着手实施盗窃行为时须将携带的凶器置于现实的支配范围之内,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如果行为人为实施盗窃而携带了凶器,但将凶器放在车上或其他地方而未置于可直接支配范围内的,不能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2、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

(1)公共场所是指对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满足公众社会活动需求的场所,比如公园、商场、电影院、网吧等。在特定时间内为举办某项社会活动而面向不特定公众开放的场所,在社会活动举办期间可以视为公共场所。比如学校举办面向公众的书画展览,展览期间的展览区域可视为公共场所。

(2)随身携带包括两种情形:

①财物与所有人(或占有人,下同)身体有直接接触,呈现贴身保管状态,比如将钱包放置于衣服口袋内或将背包背在身上。

②财物放置在所有人身边能够紧密控制的位置,所有人无须移动身体或使用媒介就可以随时对财物进行支配,比如将电脑、手机、背包放置于座位旁边触手可及的地方。

(3)扒窃少量财物,但系初犯、偶犯的,可以视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盗窃犯罪一般以财物脱离所有人的控制并且已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为既遂标准。仅使所有人对财物失去控制而行为人尚未实际控制财物,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

法院审理盗窃案件后,发现涉案当事人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即使不存在其他的情形,也有可能会作出有罪判决。若是对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怎样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怎样判?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3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6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处罚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35****699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838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4****975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您好;请问一般多次偷盗电瓶车法院会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你好,涉嫌盗窃罪,需要看盗窃金额了。即:3年以下  <br/>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3年以上10年以下  <br/>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br/>(<br/>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br/>(<br/>2)盗窃金融机构的;<br/>(<br/>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br/>(<br/>4)累犯;<br/>(<br/>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br/>(<br/>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br/>(<br/>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br/>(<br/>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br/>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br/>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br/>(<br/>2)盗窃金融机构的;<br/>(<br/>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br/>(<br/>4)累犯;<br/>(<br/>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br/>(<br/>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br/>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br/>(<br/>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无期徒刑或死刑  <br/>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br/>1、<br/>3、<br/>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414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两年内偷盗三次电瓶车怎样判?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56****374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35****87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108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