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对于彩礼的归属问题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关于婚礼习俗的角度来看,彩礼其实是赠予女方父母的礼物,因为在封建社会时期,婚姻大事往往由长辈操办,因此彩礼费用自然应该交由女方家长处理。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与演进,男女双方在接受了男方的彩礼后,多数情况下会由女方家长再次转赠给自己的女儿。
由此可见,原有的彩礼归属观念,实际上是认为彩礼应归属女方父母所有;但如今,随着时代观念的转变,这笔原本属于女方家长所拥有的彩礼,现在大多已经被赠与给了自己的孩子,使之成为个人财产进行自主支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彩礼钱有没有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很多人就抓住了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点为由,谣传关于2021年禁止彩礼。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国家只是禁止天价彩礼。
彩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嫁习俗,女儿愿意嫁人,男方随风俗给彩礼,只要双方商量一致,达成共识,就不是借婚姻索取财物。
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的规定,主要是在退还彩礼等规范化政策,让彩礼更人性化,避免农村家庭因彩礼而返贫,并没有禁止收受彩礼的强制性规定。
符合以下的三种情况,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已经支付的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3)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彩礼钱给父母还是给自己”,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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