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您与雇主签署的劳动合同内容,积极地与他们进行深入沟通与协商,以便要求并敦促其尽快为您补缴应缴而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若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达成有效共识,您可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代表您与相关企业展开进一步的协商,以期在试用期内为您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
通常情况下,此类协商过程将会在60个自然日内得到最终结果。
最后,若经过劳动监察部门的协调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有权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即要求企业在试用期内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或对试用期内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进行补缴。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试用期社保要不要交
试用期应当交纳社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享受法定的全部劳动保障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社保不缴纳怎么赔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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