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1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严格来说,不建议合并审理。虽然部分法院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可能审查收购方的股东身份。但两者在法律关系上不同,不应归并审理。法院在审理股权转让纠纷时,若受让方提出转让方无合法股东资格的主张,少数法院会核实。股东资格的确定是股权转让的前提。当存在股东身份争议时,法院有权暂停审判或继续审理。
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一、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

严格意义上来讲,这并非可行之举。

然而,部分法院可能针对股权转让纠纷中的收购方是否具有合法股东身份问题进行审查。

众所周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与股权转让纠纷在实质上并非属于同一种类别法律关系,故不应将其归并为同一案件进行审理。

在法院对于股权转让纠纷进行审理的过程中,若有受让方向法庭提出转让方并不真实拥有股东身份或者无合法股东资格的主张,那么极少数的法院会对转让方是否真正享有股东资格的问题进行核实。

根据正规的诉讼流程来看,股东资格的确认为股权转让的首要前提条件。

因此,当在股权转让纠纷中,某一方或者第三方就转让方股东身份存在争议时,法院有权力暂停对该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当然也可继续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4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一键咨询
  • 133****1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1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股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81****976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498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331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确认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怎么处理?
涉及到股权确认纠纷或者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问题,要根据双方之间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确定好之后,再根据现行法律来进行判断,一般会有董事会来进行判断,如果认为董事会判断有所错误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确定资格。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严格来说,不建议合并审理。 虽然部分法院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可能审查收购方的股东身份。 但两者在法律关系上不同,不应归并审理。 法院在审理股权转让纠纷时,若受让方提出转让方无合法股东资格的主张,少数法院会核实。 股东资格的确定是股权转让的前提。 当存在股东身份争议时,法院有权暂停审判或继续审理。
19浏览 2024-04-20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 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经按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出资人主张不具有股东资格,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出资人按协议实际出资后,未签署公司章程,其出资额亦未构成注册资本的组成部分,出资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3、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未予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为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具有股东资格。 4、股东与第三人约定该第三人无须出资,但可享受公司利润,第三人要求确认具有股东资格或要求公司支付利润的,不予支持。 5、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增资,并与第三人签订增资协议收取股款后,拒不办理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该第三人申请解除增资协议,要求收回出资并支付相应利息的,应予支持。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与第三人签订增资协议收取股款,并办理了变更手续,该第三人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6、当事人仅以股东瑕疵出资为由主张其不具备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7、股东请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拒绝办理,股东请求公司履行义务的,应予支持。 8、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自己享有股东权利、承担投资风险的,该约定不得对抗公司。如果双方未约定股权归属、投资风险承担,且无法确认实际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的,按借贷关系处理。 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的名义出资人主张权利的,应予支持。实际出资人直接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利的,其与名义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9、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的股东资格自转让人或受让人将该事实通知公司之日取得。
316浏览
股权资格确认纠纷可以上诉吗?
股权资格确认纠纷可以上诉解决。股权资格的确认其实就是股东的确认,也就是说在股东资格的确认上出现纠纷的不能达成意见一致的,是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解决的。成为股东有一定的要求,这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管辖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纠纷管辖一般情况下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为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民事诉讼法》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8浏览 2025-01-14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管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管辖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大致包括以下三种类型:<br/>(1)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br/>(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这里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br/>(3)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br/>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纠纷管辖一般情况下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为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民事诉讼法》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营业场所,但是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地只能有一个,应在登记机关的辖区内。营业地也可以管辖,对方提出管辖异议的,经查该营业地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可以继续管辖,经查该营业地不是主要办事机构的,应当移送登记地管辖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辖。<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br/>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339浏览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状怎么写?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状,要写清楚当事人股东在其公司所占的股份比例是多少,并且股东和公司当纠纷的原因也要清楚的阐述,在诉讼案件中,应该有原告来垫付诉讼费,但是可以要求败诉方来进行给与。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资格确认属于什么纠纷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应当属于民事纠纷,因为其涉及了民事法律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法院对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会根据《公司法》以及有关民事法律条文作为裁判的依据。
15浏览 2025-01-10
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 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经按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出资人主张不具有股东资格,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出资人按协议实际出资后,未签署公司章程,其出资额亦未构成注册资本的组成部分,出资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3、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未予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为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具有股东资格。 4、股东与第三人约定该第三人无须出资,但可享受公司利润,第三人要求确认具有股东资格或要求公司支付利润的,不予支持。 5、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增资,并与第三人签订增资协议收取股款后,拒不办理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该第三人申请解除增资协议,要求收回出资并支付相应利息的,应予支持。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与第三人签订增资协议收取股款,并办理了变更手续,该第三人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6、当事人仅以股东瑕疵出资为由主张其不具备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7、股东请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拒绝办理,股东请求公司履行义务的,应予支持。 8、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自己享有股东权利、承担投资风险的,该约定不得对抗公司。如果双方未约定股权归属、投资风险承担,且无法确认实际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的,按借贷关系处理。 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的名义出资人主张权利的,应予支持。实际出资人直接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利的,其与名义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9、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的股东资格自转让人或受让人将该事实通知公司之日取得。
372浏览
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
在不确认股东资格有纠纷的,需要明确该股东是否有股东资格,以实际缴纳出资作为形式要件,具有矛盾冲突的双方将进行完善公司股东制度或者进行司法途径解决。股东资格就是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地位,对此有异议的需及时在股东大会提出,予以处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2、瑕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
23浏览 2025-01-16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问题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 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经按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出资人主张不具有股东资格,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出资人按协议实际出资后,未签署公司章程,其出资额亦未构成注册资本的组成部分,出资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3、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未予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为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具有股东资格。 4、股东与第三人约定该第三人无须出资,但可享受公司利润,第三人要求确认具有股东资格或要求公司支付利润的,不予支持。 5、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增资,并与第三人签订增资协议收取股款后,拒不办理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该第三人申请解除增资协议,要求收回出资并支付相应利息的,应予支持。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与第三人签订增资协议收取股款,并办理了变更手续,该第三人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6、当事人仅以股东瑕疵出资为由主张其不具备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7、股东请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拒绝办理,股东请求公司履行义务的,应予支持。 8、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自己享有股东权利、承担投资风险的,该约定不得对抗公司。如果双方未约定股权归属、投资风险承担,且无法确认实际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的,按借贷关系处理。 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的名义出资人主张权利的,应予支持。实际出资人直接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利的,其与名义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9、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的股东资格自转让人或受让人将该事实通知公司之日取得。
335浏览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被告是谁
在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中原告是股东,包括公司的隐名股东,被告的话只能是公司。另外,跟股权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参加诉讼,比如针对隐名股东的挂名股东。只有确认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并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法院才能立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应该如何确定律师费?
需支付律师的服务费及其在办案中的合理支出,比如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主要针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事务;按标的比例收费,主要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主要是针对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可以和律师自由协商律师费。
22浏览 2024-09-1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56****941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7****23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384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