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拒赔交通事故算处理完了吗
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而言,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在交警部门的主导和协助之下,经过深入的沟通与协商之后,若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则会由交警部门出具《调解书》,并且需要将该文件分别递送给相关当事人。
(2)如果双方能够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且愿意共同前往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的话,那么这种方式也是可以接受的。
(3)然而,如果经过交警部门的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并将其送交给相关当事人,同时也需要向他们明确告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当受害方或受害方亲属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时,他们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审理完毕后,可能会形成调解书或者判决书,而只有在这些文书得到完全执行的前提下,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保险拒赔是否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一般不可以。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拒赔交通事故算处理完了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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