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递损坏物品如何理赔
当快递遭受损害时,合意之行为将决定承担赔偿责任,在对此等约定并无明文规定之时,则应依照相关法律规章行事。具体而言,参酌损害程度与内件损失数量,对于已办理保价手续的快件,应遵从运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其发出者之间事先约定的保价规则以确定赔偿责任。而对于未进行保价操作的快件,则依据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在未保价的前提下,如快递发生损坏现象,快递公司通常会以支付快递费用的7番左右为标准进行赔偿。快递受损的主要索赔途径如下:
1、与负责派送快递的代理服务点进行协商,明确快递受到损坏的事实,同时予以拒签,主张赔偿权益;
2、倘若代理服务点并不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直接联系快递所归属的物流公司,详细述说情况,请求其履行赔偿义务;
3、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理想结果,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寻求帮助和支持,消费者协会将会介入调解以期追回赔偿;
4、此外,还可以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公开曝光,向快递公司施加压力,争取获得赔偿权益。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二、快递损坏赔偿是怎样的?
快递损坏赔偿是: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快递损坏物品如何理赔”,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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