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让签无偿辞退协议合法吗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公司若无充分理由而出于自己利益考虑,采取强制方式劝导员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这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当公司因非员工自身因素,选择主动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义务向被解雇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以示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
若受雇员工对此表示反对或不接受,那么此种情况就可归类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则需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向该员工支付额外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费用,以此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让签两份合同法律是否允许
公司让签两份合同的,如果两份合同都是一样的内容的,则是合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本来就应当一式两份,劳动者和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两份合同的内容不一样,一份是劳动者与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一份是为了逃避某些法律责任而签订的,则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让签无偿辞退协议合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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