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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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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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表见代理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方有充分理由认为其有代理权,且相对方善意无过错。此时,无权代理人与相对方的民事行为若符合成立条件,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对被代理人有法律约束力,导致双方产生、变更或消除法律关系。被代理人不能以无权代理为由否认后果,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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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什么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被代理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展开代理活动。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相对方具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限

最后,相对方在主观方面必须保持善意且无过错的状态。

而在此基础上,无权代理人与相对方之间的民事行为也必须符合其成立所需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表见代理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无权代理人与相对方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而导致被代理人与相对方之间产生、变更或者消除相应的法律关系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并未获得代理权,但在表面和客观上具有使无过失的相对方确信他为有权代理人的合理依据,并且相对方在主观上必须保持善意且无过错的态度,因此他们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实际上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它是一种虽具备代理行为的外观特征,但却缺乏代理权的行为。

然而,由于相对方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代理关系的存在,被代理人不能以无权代理为由,否认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施行)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吗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该代理行为是有效的,所以表见代理不是效力待定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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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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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2、须有是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3、须相对人为善意。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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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 2、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建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素。 3、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是相对人要善意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所做的行为是无权代理的。 4、表见代理人应当具备建立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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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表见代理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点:一是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二是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三是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四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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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构成表见代理的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表见代理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表见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第三人缔结民事关系。<br/>表见代理作为代理的一种,它就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否则,则不成其为代理,而是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只对缔约双方存在法律效力,不及他人。<br/>2、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成立的有效条件。<br/>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如果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欠缺成立的有效要件,那么该行为从一开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又怎么能够转嫁到被代理人身上呢又从何谈起被代理人承受该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呢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真实意思表示”,笔者认为,应理解为法律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扩展到第三人根据表象完全有理由相信表见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领域,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事实上的意思表示真实。否则,如果出现表见代理人为故意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与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签订有损被代理人的权益的合同的情况,则会因表见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合同无效,使第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br/>3、客观上须有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并能够使第三人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不容怀疑的具有代理权的认识。<br/>第三人作为该行为的相对方,其目的应是追求通过表见代理人从被代理人处获得该民事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这就说明第三人在主观上是相信该民事代理行为是有效成立的,该代理人是有代理权的。而第三人之所以会与该代理人为民事代理行为,其必然要求该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一种使其对该代理人的代理权达到内心确信程度的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只有这样,法律才有必要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来赋予第三人向被代理人追求民事代理行为法律效果的权利。<br/>4、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br/>即第三人不是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仍与之签订合同,也不是由于自己疏忽大意,缺乏应有的谨慎而轻易将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人认作有代理权的人,而是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虽然不具备代理权,但却赋予了第三人向被代理人主张民事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维护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有损人利己之嫌。依据我国民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这必然要求第三人也给予被代理人一定的对价,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以达到法律对相互处于对立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的平衡。所以,这就要求第三人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善意以体现民法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并表现为无过失,以更好地保护在这场交易中处于弱势的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br/>5、被代理人在主观上存在过失。<br/>表见代理的这一构成要件,民法学界对此有较多的争议。笔者认为,虽然表见代理不具备代理权,但却具备了代理的表象,该表象使得第三人在尽到了法律上要求的对表见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权限的注意义务后,还无法预见到该代理人并不具备代理权或者该代理人的权利存在瑕疵。如果第三人和被代理人在主观上均不存在过失,是不可能形成代理权表象的。表见代理制度既然规定了第三人在主观上必须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在主观上不得存在过失,以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br/>那么,这就必然要求被代理人对于代理权表象的形成在主观上存在着过失,以避免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无过失的情况下受到损害,使得双方在这场市场交易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如《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在这里,即使代理人已经越权行使其代理权,但由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存在过失,形成了代理人未越权之表象,致使第三人误以为代理人并未越权而与之实施民事代理行为,实际已构成了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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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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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 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 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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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是否构成诈骗
表见代理行为并非诈骗,但表见代理人可能涉嫌欺诈。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未获授权,却因本人行为使善意第三方误认为其有代理权,从而与其交易,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而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两者在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上存在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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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表见代理,是指虽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br/>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br/>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br/>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br/>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br/>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br/>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br/>1、表见代理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表见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第三人缔结民事关系。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成立的有效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br/>3、客观上须有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并能够使第三人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不容怀疑的具有代理权的认识。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即第三人不是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仍与之签订合同,也不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缺乏应有的谨慎而轻易将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人认作有代理权的人,而是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被代理人在主观上存在过失。<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br/>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br/>《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br/>(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r/>(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br/>(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br/>(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br/>(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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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8.6w浏览2023-09-03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再者就是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还有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只要符合条件此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遇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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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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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0w+浏览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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