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
1.首先需明确住房购买时间,如在婚姻缔结前购置,则属于购房者的个人婚前财产,配偶方无权享有。反之,若在缔结婚姻后购得房产,纵使仅有其中一人之名,亦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应予以平等分割。
2.若房屋系在婚后购置,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应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
3.然而,无论房屋系婚前抑或是婚后购买,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了房贷还款责任(无论另一方是否有经济收入或实际参与还款),那么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其增值部分,都应由夫妻双方平均分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起诉离婚房产如何分
在探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配这一问题之前,需要先明确一下该房屋是在婚前置办的还是在婚后购置的。
若为婚前购置,那么此时该房产便属一方所有,属于其婚前既定的私人财产,对方并无权对此作出任何瓜分。
然而,倘若该房屋婚前由其中一方购得,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在此之后添加了另一方的姓名,那么此刻这处物业就已转变为了双方的共有财产,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划分。
再者,假如该房屋于婚后购置,尽管只登记了一人的名字,那它仍然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理应依法平均分配。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在婚姻何时发生,只要是购房过程中共同承担了贷款分期付款,不论婚后另一方是否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实际参与偿还贷款,他们都应对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进行平均分配。
另外,如若涉及到的房屋仍未取得房地产证书,那么法院通常倾向不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做出明确判决,而是会视具体情况决定对于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方面作出何种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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