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受贿金额如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则可以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范畴,相应的惩罚措施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次,如受贿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低于三万元人民币,这便属于其他较为严重的情形,处罚方式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加罚金;
再次,如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低于三百万元人民币,那么这就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相应的惩罚措施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
最后,对于多次实施受贿行为的人,应当以其累计受贿金额作为量刑依据。
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是一种复合性的客体,主要涉及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而次要的客体则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第二,从客观角度来看,该罪行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方索取财物,或者接受他方财物并为他方谋求利益的行为;
第三,该罪行的主体是一类特殊的人群,即国家公职人员;
第四,从主观层面看,该罪行的形成是有意识的。
综合上述分析,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受贿的金额大小,此外,受贿的次数等因素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受贿罪的构成需要结合其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进行判断,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方面不满足要求,都无法认定为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
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刑法受贿罪的认定如何
为了利用自身职权获得好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接纳或受赠他人财物,以便为某人或某团体争取好处的国家公务人员将构成受贿罪。
同样地,如果这些公职人员在商业活动中,不仅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规,而且收取了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而这笔钱又将全数归属于自己,也同样会被视作受贿行为。
对于那些已经触犯了受贿罪的人员,根据其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将会进行相应处罚。
其中包括:
(一)受贿金额不大且涉及严重情节,将会收到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当数量的罚金。
(二)受贿金额大并且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还有可能被要求缴纳罚金甚至被没收部分财产。
(三)如果涉及受贿额巨大并且情节极为严重,则有可能被判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罚金或者全部财产也很可能被剥夺;
若同时考虑到特殊情形,如受贿数额达到非常高的地步,且还使得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巨大损失,那么可能会被判处在无期徒刑或是死刑,同时扣除全部财产。
针对多次受贿却未经法律机构审理处理的案件,将按照累积起来的受贿金额进行惩罚。
对于涉及存在第一款罪名的罪犯来说,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如果能如实交代自己所涉及的罪行,表达深深的悔过之意,积极主动地退还所得非法金钱,尽一切努力去避免因其行为导致的不幸后果,甚至有可能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
如果情节更加严重,甚至可以享受从轻量刑的待遇。
对于第二和第三种特殊情况的犯罪分子,则可能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而对于参与第一款罪名活动,并且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员,由于在犯罪情节等方面的特殊性,国家法院可能在他/她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限满了之后,依法将其死刑减为无期徒刑,在此基础上,他们可能需要终生在监狱里度过,并且再也无法获得减刑或假释的机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法受贿罪数额较大怎么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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