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到检察院多久到法院
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
首先,检察机关对于由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交并被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
然而,如果碰到案情较为复杂,又或者是重大案件的情形下,则该期限可适度延长至十五天。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其所犯之罪行,且满足快速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时,检察机关应在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
最后,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将审判期限延长至十五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
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案件到检察院公诉证据不足怎么办
当所涉之案件送交检察机关进行公诉,但因证据不足以致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情况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条之规定,对该案件作出证明证据不足且对被告人的指控不能成立而无罪的判决结论。
在司法实践当中,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依据已经确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相应的审判决定。
如若证据不够充分,不足以确认被告人为犯罪嫌疑人,那么就应该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案件到检察院多久到法院”,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