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生前债务妻子要承担吗
倘若去世之人在世时曾背负债务,若此种债务被认定为个人责任范围内,其配偶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如若此类债务被归类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负债,抑或此类债务因夫妻共有的意图和决策所引发并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的日常生活、经济活动以及生产经营事业上,那么该配偶就必须予以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丈夫生前欠信用卡去世后没有留下遗产,妻子应该承担么
(一)关于在任何一方当事人在缔结婚姻之前所负担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不可以向其配偶提出主张权益,除非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此笔债务是在缔结了婚约之后被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中。
(二)在此前提下,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该被视为是夫妻共有债务来处理;
然而,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已经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将不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
同样地,如果夫妻双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曾经约定各自拥有独立的财产,并且第三方知晓并同意这个约定,那么这笔债务也将不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
(三)当夫或妻一方在对共同债务承担起连带清偿责任之后,他们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追讨偿还。
(四)若夫或妻一方不幸离世,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生存的一方仍需对此承担起连带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丈夫生前债务妻子要承担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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