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赔偿纠纷咋办

最新修订 | 2024-07-0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您可通过友好协商、申请仲裁或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等途径解决。 同时,您也有权选择法律诉讼或通融赔付来维护自身权益。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您的解决方式。
商业保险赔偿纠纷咋办

一、商业保险赔偿纠纷咋办

保险理赔流程中,若不幸产生纠纷,您有权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进行解决,即双方共同努力寻求达成共识并自行圆满解决争议;

此外,您还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介入,由其对争议予以裁决;当然,您同样有权利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请求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最后,您还有权选择通过法律诉讼或通融赔付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商业保险赔偿给法定受益人算遗产吗

答案并非如此。事实上,人身保险中的“受益人”是特指接受保险合同所赋予的各项权益之人。而这个受益人通常都是经过投保人——也就是被保险人明确指定的,并且其身份信息将会被详细记录于保险合同之中。当我们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倘若未能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的话,那么此份保险合同便将按照法规定义自动设定为由某一位或多位人员作为身故受益人。当投保人身故之后,这些法定受益人将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进而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业保险赔偿纠纷咋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4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业保险赔偿纠纷咋办
一键咨询
  • 162****5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72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险理赔·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81****278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622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86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业保险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证明在保险事故和所受到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保险事故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损失没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就不需要承担保险责任。商业保险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具体回答如下文所述。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赔付纠纷咋办
在执行保险合同时,如遇责任归属、赔付金额等分歧,应公正合理处理。传统上,此类争议可通过三种方式解决:首先,双方协商和解,寻求共识;其次,选择仲裁,由专业机构居中裁决;最后,可诉诸法律,通过司法诉讼寻求公正。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确保处理过程公正、合理。
22浏览 2024-06-01
商铺租用合同纠纷的纠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br/>(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br/>(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br/>(三)合同成立在先的。<br/>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br/>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br/>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r/>(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依法查封的<br/>(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br/>(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br/>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br/>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br/>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br/>(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br/>(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br/>(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br/>(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br/>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07浏览
商业保险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9.1w浏览2023-09-16
离婚纠纷中商业保险利益如何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的,以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受益人的,除了有特殊约定的,一般都可以认定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产生的保险金也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如果受益人为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人的,理赔后保险金成为了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再能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对于“离婚纠纷中商业保险利益如何分割”的问题,请一起通过下文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商业医疗保险赔付纠纷咋办
在执行保险合同时,如遇责任归属、赔付金额等分歧,应公正合理处理。传统上,此类争议可通过三种方式解决:首先,双方协商和解,寻求共识;其次,选择仲裁,由专业机构居中裁决;最后,可诉诸法律,通过司法诉讼寻求公正。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确保处理过程公正、合理。
41浏览 2024-05-31
商标转让纠纷,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转让合同纠纷概述 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受让人就商标权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被许可人就商标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合同、排他使用许可合同、普通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商标代理人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在商标权转让合同中,纠纷主要表现为: 1.发生在转让人一方的违约 (1)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向受让人交付有关该注册商标的证件资料; (2)所转让的商标权,由于超过有效期限未申请续展,被国家商标局依法注销等各种原因而归于无效; (3)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 (4)转让人在转让该注册商标之前已与第三人订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未经被许可人同意,!将该注册商标擅自转让; (5)未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 2.发生在受让人一方的违约 (1)受让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即《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2)受让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包括数额、币种、期限、地点、方式等)向转让人支付该注册商标转让价款; (3)受让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所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4)受让人未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 二、商标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 商标合同纠纷要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合同当事人必须在商标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在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可以分为民间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三种,分别在当事人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或提讼前、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过程中或合同纠纷由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生。狭义的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仅指民间调解。民间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仲裁调解达成的协议或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在依法制作法律文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入必须履行协议内容。 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没有法定舶程序,但商标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则必须严格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属于在程序上的不合法。 商标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后作出的裁决,一裁终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关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商标合同纠纷由人民依法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上诉,实行二审终审。生效的民事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不履行的,可以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强制当事人履行裁判的内容。
455浏览
商业保险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10w+浏览2023-09-18
天津商业保险理赔纠纷咋办
保险理赔纠纷常见,首先可与保险公司协商或调解,简便高效;如无果,可投诉、仲裁或诉讼。处理需依法依约,购买保险前务必详读合同,纠纷时及时求助专业律师以保障权益。
34浏览 2024-04-29
长宁区商业保险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10w+浏览2023-09-13
商业医疗保险赔付纠纷咋办
在执行保险合同时,如遇责任归属、赔付金额等分歧,应公正合理处理。传统上,此类争议可通过三种方式解决:首先,双方协商和解,寻求共识;其次,选择仲裁,由专业机构居中裁决;最后,可诉诸法律,通过司法诉讼寻求公正。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确保处理过程公正、合理。
23浏览 2024-05-30
商铺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br/>(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br/>(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br/>(三)合同成立在先的。<br/>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br/>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br/>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r/>(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依法查封的<br/>(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br/>(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br/>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br/>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br/>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br/>(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br/>(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br/>(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br/>(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br/>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44浏览
盐城商业保险纠纷律师要给多少钱
10w+浏览2023-09-21
商业医疗保险理赔纠纷咋办
处理商保理赔争议,先与保险机构沟通了解拒赔原因。协商无果,可向保险协会投诉或诉诸法律。留存医疗记录、合同及沟通证据。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知悉事故后五年内未行使赔偿请求权,将失效。
5浏览 2024-07-19
商业保险纠纷案件的特点有哪些内容
10w+浏览2023-09-25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商业保险赔偿纠纷咋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34****660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8****97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454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