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能被拘留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做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对案件的侦查、起诉还是审判环节都必须确保不间断的进行。一旦出现不应继续追责的情况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有效期已满,就应当立即解除这两种强制措施,并且将相关情况告知给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者以及有关单位。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并没有明确指出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再行拘留。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条件下仍能继续参与诉讼活动,同时也为了维护国家与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拘留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另一项强制措施,通常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临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其他相关条款,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或者又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然而,这一切都需根据具体案情及法律规定来决定,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绝对不会再被拘留。是否会被拘留,关键还得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存在法定的拘留情形,公安机关便有权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还能继续工作吗
通常来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能够继续正常工作的。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尚未明令禁止已取保候审的罪犯参与工作,但前提是其职业行为不会对当前案件的侦查以及审判程序产生不利影响。假设罪犯所在工作地点位于居住的城市或县城内,他们仍然可以如同往常一样前往工作岗位进行工作。
然而,被取保候审的罪犯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其次,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再次,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到案;
最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例如,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面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或者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由执行机关保管。若被取保候审的罪犯违反上述两项规定,且已经缴纳了保证金,那么执行机关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视情节轻重,责令罪犯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对其予以逮捕。对于那些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罪犯,可以先对其进行拘留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过程中,最长期限分别为12个月与6个月;在此期间内,对于案件的处理必须持续进行。倘若不再对涉嫌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期限已经届满,则应当解除相应的限制措施并且应依法告知当事人。尽管从法律层面尚未明确说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再次实施拘留,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这一阶段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又犯下新的罪行,那么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对其重新实施拘留措施。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不会面临再次被拘留的风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