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东西被盗保险赔不赔

最新修订 | 2024-07-15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电动车电池被盗,保险公司通常不赔偿。整车被盗或抢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车辆被盗三个月内追回但损坏,保险公司也需赔偿。超过三个月,保险公司可在获得车辆权益转让书后赔偿。
电瓶车东西被盗保险赔不赔

一、电瓶车东西被盗保险赔不赔

若仅针对电动车的电池被盗窃的情况,各大保险公司通常并不承担赔偿责任。现阶段,市面上尚无特定的保险产品明确针对电动车的电池提供保障服务。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仅有少数保险产品能够为整辆电动车提供全面的保护和风险管理服务。

(1)若被保险车辆整体被盗窃或者被抢劫,由此给被保险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将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车辆失窃事件发生满三个月之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或失窃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2)若在三个月之内成功追回被盗车辆,但发现车辆已经遭受严重损坏或者车上的零部件以及附属设备不翼而飞,那么由于全车被盗抢所导致的损失同样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将会依据保险条款给予相应的赔偿;

(3)若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超过三个月,保险公司在获得被保险人签署的车辆权益转让书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二、电瓶车东西掉落导致后车摔倒会怎样

针对上述情况,肇事者应当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电动自行车上的物品掉落后引发后续车辆倾覆事故时,责任实际上应当由物品坠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来承担。若因此次事件对受害人造成了人身伤害,那么责任人就必须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为了治疗和恢复所必需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赔偿由于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在电动车电池遭受丢失之际,保险公司往往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然而,对于因整车遭盗窃或者抢劫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则按照事先约定进行理赔。此外,若在车辆被盗窃之日起三个月内成功寻回,尽管车辆可能已经受损,保险公司仍需履行赔偿义务。然而,若超过三个月未能找回车辆,保险公司仅能在取得车辆权益转让书之后方才予以赔偿。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电瓶车东西被盗保险赔不赔
一键咨询
  • 154****3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2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3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交通保险索赔·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78****678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40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223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电瓶车东西被盗保险赔不赔
电动车电池被盗,保险公司通常不赔偿。整车被盗或抢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车辆被盗三个月内追回但损坏,保险公司也需赔偿。超过三个月,保险公司可在获得车辆权益转让书后赔偿。
23浏览 2024-06-13
电动车与电瓶车相撞,电瓶车是从东向西还是从西向北?
[律师回复] 电动车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其作为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因其速度快、便捷、方便,深受人们喜欢,且被广泛应用于送餐、快递等行业,律师今天谈一谈电动车的不足,以及发生事故后责任划分问题。 电动车在成都被划为非机动车,大量的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横过马路、乱入机动车道、违法搭载等情况层出不穷,管理电动车逐渐成为城市管理问题。 根据成都市司法实践,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各方过错正常划分责任外,因为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因此,在判定责任时会少判其承担10的责任,如电动车承担次责,其只需承担20责任。 在现实中,有不少人会私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调高时速),以达到提高行驶速度的目的。若违反交通规则或相关法律规定,引发一定后果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交通肇事罪。如果醉酒的话,则可能会触犯危险驾驶罪。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408浏览
电瓶车东西被盗保险赔不赔
10w+浏览2024-07-17
东西放在电瓶车篓子里忘记拿被偷了算盗窃吗
[律师回复]   <br/>一、“东西放在电瓶车篓子里忘记拿被偷了”,属于盗窃行为。  <br/>二、相关法律常识: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⑴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中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公私财物”,并没有说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却将“盗窃”解释为“秘密窃取”,于是中国刑法通说就认为盗窃需要秘密窃取,即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但是,<br/>一、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br/>二、完全有可能有行为人非常大胆地到案发地“光明正大”地拿东西,但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的情况,按照通说很难定罪。<br/>三、仅凭行为人“自认为”秘密或公开决定犯罪性质,也难以定罪。<br/>四、在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  ⑵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到达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是盗窃。  ⑶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⑷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多次盗窃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
493浏览
路边停的电瓶车有东西拿了算盗窃吗
10w+浏览2024-08-03
东西放在电瓶车篓子里忘记拿被偷了算盗窃吗
[律师回复]   <br/>一、“东西放在电瓶车篓子里忘记拿被偷了”,属于盗窃行为。  <br/>二、相关法律常识: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⑴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中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公私财物”,并没有说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却将“盗窃”解释为“秘密窃取”,于是中国刑法通说就认为盗窃需要秘密窃取,即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但是,<br/>一、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br/>二、完全有可能有行为人非常大胆地到案发地“光明正大”地拿东西,但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的情况,按照通说很难定罪。<br/>三、仅凭行为人“自认为”秘密或公开决定犯罪性质,也难以定罪。<br/>四、在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  ⑵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到达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是盗窃。  ⑶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⑷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多次盗窃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
1.4k浏览
电瓶车东西掉落导致后车摔倒会怎样
10w+浏览2024-08-03
电瓶车罚单丢了,需要带上什么东西去补办
10w+浏览2023-08-31
电瓶车罚单丢了,需要带上什么东西去补办
10w+浏览2023-09-17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电瓶车东西被盗保险赔不赔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56****731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56****270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325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