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人了保险会赔不
以下几种情形将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首先,若保险事故并非在保单规定的保障范围之内;
其次,根据约定的等待期免责条款,如果在保单生效后的特定期限内,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赔偿金;
再次,若保险合同中已明确列明的谢绝承担的责任范围,那么即便出险,保险公司也无需提供相应赔偿;
此外,若投保人未能按照保单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最后,若投保人因自杀或者故意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二、开车撞人了有全险还用搭钱吗
我们无需支付相关款项。在涉及到全险条款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为伤员提前支付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自行承担此笔费用以进行初步治疗,待最终治疗完成之后,再寻求经济补偿的方式与肇事方进行谈判;亦或选择通过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争取实现由保险公司代为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具体而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既可豁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支付义务,亦可直接向事故中的受害人履行理赔职责。但尤其应对注意的是,针对因抢救所需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若保险公司收到交管部门相关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需立即向医治机构支付或预付相应的抢救费用。
其次,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体面转移和救治,我国特别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下称救助基金)。如遇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情形,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的情况下,则应首先由救助基金一次性垫付给死者家属,且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享有向实际责任人追索赔偿的权利。若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要求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医疗抢救费用的话,在收到交管部门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该机构应尽快将抢救费用支付至医治机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为保险公司无法给予理赔的几种情况:首先,事故发生时,其内容并不在所持保单的覆盖范围之内;其次,若在保单条款中的等待期限内遭受了不幸事件;紧接着,如果合同中有明文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还有,若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保险公司支付所需保费;最后,由于自杀或者蓄意触犯法律法规所引发的经济损失,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均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在此,我们建议每位投保人都能够认真研读所签署的保险合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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