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保险的赔偿时效是几年
第三者责任险,通常是指被保险人或经其许可的驾乘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受到人身伤害及财产直接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方面,保险公司将予以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需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强制保险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保障的赔偿范围,涵盖了对受害者人身损害的合理赔偿,及对受害方所遭受财产损失的适当补偿。具体而言,该项保险的赔付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的支出;
(2)误工收入的损失;
(3)陪护人员的护理费用支出;
(4)受伤害者因就医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5)在医院内的住宿费用;
(6)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7)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
(8)对伤残人士的赔偿金;(9)为伤残人士配置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10)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或者领取保险金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两年。该时限自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正式的赔偿申请或者支付请求,若逾期未行,则可能会失去法律赋予的索赔权。因此,当被保险人察觉到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务必及时了解自身所享有的相关权益,并尽早采取相应措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