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能不能认罪
在被拘留之后,当事人仍有权面临刑事责任追究。若在此前提下,公安机关通过广泛深入调查并对犯罪事实确信无误,掌握有力且充分的证据支持其观点,那么他们将直接向检察院递交相关案卷和证据资料,由后者依法提起公诉以追究涉事者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他们将会立即撤销此案,并释放相关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拘留后能送烟吗
在看守所之中,是严禁接受任何烟草制品的。
而对于想要将物品送入看守所内部的人士来说,他们必须遵守严格的管控措施,并接受所有将要运进看守所的物品的仔细检查,因为这些物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行为。
此外,看守所在接收被拘留人员时,
首先会对被拘留者的人身以及随身携带来的个人物品进行细致地搜查检查。
他们所涉带的并非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物品和现金,都会被看守所登记造册并集中管理存放。
在此情况下,烟类制品将会在第一个关卡被立即没收,
因此,在所有的看守所中,都是禁止向被拘留人员提供烟草制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后能不能认罪”,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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