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7-2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租用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应根据原产值确定。双方可按承包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如何赔偿

一、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土地租用期限届满之后,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方式应该按照该土地原有的产值状况予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依据承包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做出相应处理;若承包合同中并未对此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则需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如协商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当事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承包土地的共有人权力是平等的吗

我们定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共同所有制。

在这种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家庭都是核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

我们采取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作为主要形式,并结合适度集中与分散经营的双向并行的农业经营体制。

在这个过程中,农户家庭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获得了对他们所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如何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如何赔偿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6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承包·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81****815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921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24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租用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应根据原产值确定。双方可按承包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被弄在土地承包书上怎么办
承包的土地被人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并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发展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管理组织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享有承包权。
49浏览 2024-09-21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对土地承包权的性质作出说明,但是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而且是有益物权。《物权法》最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规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通过土地承包合同取得,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应当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不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债权,签订承包合同只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为了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使土地关系得以稳定化和长期化,就要用物权化来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就是一个不断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排他性效力和支配性效力的过程,从而根本性地提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长期以来,很多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视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附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属性被削弱和忽视。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法定化,意味着该权利是相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物权种类,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尊重承包经营权,从而形成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限制。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化,可以稳定农村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农民的利益,防止耕地的大量流失以及地方政府随意调整土地上的关系,更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土地。更为重要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物上请求权。一旦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被妨害,权利人可要求妨害人停止侵害、返还财物、排除妨碍或者赔偿损失。该项权能较债权请求权更有效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认定为物权,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化,这样规定可以更加有效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
387浏览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怎么赔偿
10w+浏览2023-09-21
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租用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应根据原产值确定。双方可按承包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算不算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规范,我国法律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13浏览 2024-10-17
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怎么赔偿
10w+浏览2023-09-12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到期地上作物归谁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地面附着物归原所有者。租赁物所有权变更不影响已生效合同。补偿费用指国家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支付的地上物损失赔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已种植青苗或存在地上附着物的土地应得到补偿,但征地方案签署后的新增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标准根据“拆一还一,不低于原状”原则,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制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属于物权吗?
《民法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规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44浏览 2024-10-15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的地上建筑怎么办
10w+浏览2023-09-25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到期地上作物归谁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地面附着物归原所有者。租赁物所有权变更不影响已生效合同。补偿费用指国家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支付的地上物损失赔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已种植青苗或存在地上附着物的土地应得到补偿,但征地方案签署后的新增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标准根据“拆一还一,不低于原状”原则,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制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合同上面没有承包金额合理么
一、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二、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11浏览 2024-09-14
承包集体土地上的养殖场拆迁该怎么赔偿
10w+浏览2023-09-10
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怎么补偿?
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应当是按照土地原来的产值状况来进行补偿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土地征收补偿,应当采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怎么补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合同上面没有承包金额合理么
一、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二、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12浏览 2024-09-09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如何赔偿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0****240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80****942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622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