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了网贷是不是谁欠的谁还
签约婚后所涉及的网络贷款业务,如若需要进行夫妻共担的话,依据国内相关法例,此时此类款项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而非仅仅归属其中任何一人私人享有。因此,在双方协商并确认离婚之后,仍需对此类贷款作出合理的处理和承担。
然而,如若在离婚后才完成申请的网贷业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约定,这部分贷款将被认定为个人全权所有,那么夫妻中的另一方不再需要对此类贷款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至于欠网贷离婚后的债务问题,如果涉及到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共同负责偿付;但若该债务并非如此,比如仅由某一方欠款,法律亦有明确规定,此时仅应由欠款一方独自承担还款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在共许或即便未经双方共同签署之下仅由某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下所形成的债务,以及夫妻中任意一方在婚姻期间以其本人名义为满足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这些均属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了可以委托另一方卖房吗
在法律规定之内,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授权给另一方来执行房屋销售事宜。
然而,在此之前,必须先办理合法有效的委托公证手续。关于委托公证的办理过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委托双方所在的当事人需要备齐必要的证件,包括各自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等等,同时还需提供其作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地位证明文件,亦或是非企业组织所具备的资质证明和领导人身份证明。
此外,还应带上双方签署的委托协议书以及其他与申请公证事务紧密关联的资料档案前往所在地公证机构,共同向其递交申请以及所有的材料清单。接下来,公正机关的工作人员会严格审查申请者所提交的各种材料,确认它们是否合格,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他们将予以正式受理并实施相应的登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针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涉及到的网络贷款业务问题,若双方同意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则可将其视为共有财产范畴。然而,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有关的网贷债务就应当被认定为是个人债务,而不需要继续由双方共同负责偿付。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概念,原则上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至于个人债务部分,则应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所谓的共同债务,主要涵盖了双方共同签署或者认可的债务,以及为了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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