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剐蹭逃逸可以报保险不理赔吗
根据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明文规定,当驾驶员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但为避免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时,其所驾车辆的强制性保险限额必将成为保险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然而,如果该肇事车辆未曾购买强制性保险,那么无论是否存在逃逸行为,保险公司均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肇事后逃逸责任及受害人救济】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剐蹭逃逸怎么处罚
在未构成刑事案件情况下,因交通肇事逃逸而发生剐蹭事故者,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处罚标准为: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附加十五日以内的拘留措施。然而,如能证明行为人已涉及到交通肇事罪这一领域,那么他们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涉及到机动车发生意外碰撞事故并选择逃避责任时,投保相应的保险保护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法规条例,任何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故意逃离现场的责任人,将被依法要求承担强制性的保险赔偿义务,这相当于在法律层面加重了肇事逃逸行为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车辆并未购买强制性保险的话,那么无论车主是否有逃逸行为,保险公司都有权拒绝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适当的保险保障对于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