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大案能否取保候审审理
关于涉及传销活动重大案件的取保候审问题,关键在于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特定情形进行评估和判断,例如他们是否有潜在的逃逸风险、是否对证人构成干扰,以及其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都将成为法院作出决策时的参考依据。法庭必须全面综合地权衡各方面因素后,才能最终裁定能否准许取保候审。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条件,例如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或是正在孕期等特殊情况,便可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传销大案怎么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及传销犯罪的重大案件,如果满足以下特定条件之一,便有机会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1)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依法单独适用附加刑;
(2)若审判结果预计将被判罚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性;
(3)若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且实施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面临传销重大案件时,是否能采取保释措施,须要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对应的逃脱风险、可能对证人产生的干扰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全面评估。经过法院的深入权衡与判断之后,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所规定的相关条件,例如因病或者怀孕等特殊原因,可以提出保释申请。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