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会危险驾驶罪吗
在涉及到酒后驾驶行为时,并不必然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危险驾驶罪。若仅仅是饮酒之后进行驾驶活动,并未达到醉酒驾驶的严重程度;抑或是并非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下,均无法被认定为危险驾驶行为。然而,倘若驾驶员在醉酒状态下,仍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那么便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酒驾会影响工作吗
若是仅因普通的饮酒行为导致的酒驾状况,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当事人的职业发展造成直接影响;
然而,若存在当事人因过度饮酒甚至达到醉酒程度而触犯了危险驾驶罪的严重情况,那么他所在的用人单位有可能依法将其解雇。对于这种已构成刑事犯罪的醉酒驾驶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将会面临最低六个月、最高一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惩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关于酒驾这一话题,并不是所有情况都会自动地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危险驾驶行为。举例来说,倘若有驾车者尽管饮用了酒精饮料之后开车,然而其体内的酒精含量尚未达到严重醉酒的程度,或者他并没有在道路上操纵机动车,那么这种情况便不能被视为危险驾驶。然而,如果这位驾驶员在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前提下,仍然坚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那么他很可能会触犯到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条款。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