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款后将房屋过户给妻子怎么追债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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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权人追索债务人过户给家庭成员的财产,应先满足以下条件: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被告明确,诉求具体且有法律依据,案件属于民事审判范畴且法院有管辖权。满足后,可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丈夫欠款后将房屋过户给妻子怎么追债

一、丈夫欠款后将房屋过户给妻子怎么追债

在涉及债务人将财产过户家庭成员之情况下,债权人欲追索债务,可依以下步骤向被告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提出诉讼申请。

在提起诉讼前,请务必熟知并满足以下三项必要条件:

1)原告需属与案件存在实质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诉讼对象应为明确清晰的被告主体;

3)案情主张须具有具体详实的诉讼请求以及充足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4)案件事由须纳入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受理范畴且审理该案的法院亦具备法定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丈夫欠债可以连妻子一起起诉吗

若丈夫因个人原因产生借款却未按期归还的话,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将妻子一并列为被告进行诉讼;反之,倘若所欠款项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该款是用作家庭日常开销之用,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此种情况便可被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因此在此前提下,夫妻双方即有义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此时便有权依法裁定连同妻子一起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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