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车停在公共场合几次被人故意损坏
若您在自行车出行过程中所遭遇的意外事故是由于另一方故意破坏导致的,那么您有权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实施不法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害与人身伤害的当事方,理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责进行赔偿。因此,该方的蓄意行为已构成违法侵权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您可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其中包括对受损自行车的修复费用、租用替代车辆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因此次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费等各类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自行车被盗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形式的盗窃行为一旦涉及到的涉案金额超过了人民币1,000元,便可以被视为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此方面,若明确的盗窃财物总价值已经达到了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那么相关部门将依(依)法对其进行刑事立案调查。若案件情况再进一步符合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这个额度范围的话,通常会被视作是构成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类别的量刑依据,此时嫌疑人将会面临包括三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可能还需要承担缴纳罚金等方面的刑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