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与人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内,与其他异性保持同居关系的行为,无疑已严重违背了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夫妻间忠诚义务的规定,堪为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此外,若该名当事人在已知自身已有合法结婚配偶的情况下,仍继续以夫妇之名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往往构成重婚罪,这是一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婚内与他人同居并索要钱财是否违法
出轨行为被伴侣要求以金钱方式进行补偿,从法律角度而言,这种做法是非法的。至于配偶的出轨行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具体的解释:
1.在通常情况下,出轨行为仅会招致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并不涉及到任何违法行为;
2.若出轨行为导致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即同居),那么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
3.倘若出轨行为已经达到重婚的程度,那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