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门把自己碰了保险赔不
因打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所当然应该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机动车使用过程中所导致的交通意外,保险公司(也即我们通常说的“保险人”)应根据保单约定的保额范围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打开车门无疑正是被保险人使用机动车的常见行为之一,因此,保险公司应对此种情况下的交通事故负有赔偿义务。
其次,如果由于开门动作引发了交通事故,并导致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现象的出现,那么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有过错方存在,则该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大小来划分责任比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开车门撞到电动车致死怎么处罚
在汽车在机动车车道上打开车门时撞到了电动自行车这起事件中,应当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原因在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按规定不应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在事故责任的具体划定过程中,必须要依赖交警对整个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之后,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这起事故),以及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逻辑因果关系的相对重要性和大小程度加以综合评定,才能给出公正准确的评定结果。考虑到若事件实则完全因电动自行车方的不当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且机动车驾驶员并无任何失职过错情况的话,那么事故的全部责任就应归咎于电动自行车的操控者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