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喀则聚众斗殴罪怎么判
实施聚众斗殴犯罪的主体,应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若涉及到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其对应的罪名则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并按照该两种罪名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裁决。聚众斗殴罪是指那些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等非正当目的而组织众人结伙斗殴、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
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日喀则刑事拘留在哪里执行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都将犯罪嫌疑人拘留在事发地的公安机关指定的看守所内。所谓刑事拘留,即是公安机关对那些应该立即逮捕或者存在严重犯罪嫌疑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依法于法定紧急状态之下,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并将其收押于看守所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经由委托的律师进行会面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探视,但是可以为其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
至于家属方面,则需要等待案件的最终判决并生效之后,方能进行探视。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并羁押的那一刻起,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而自立案侦查阶段伊始,便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在此期间,辩护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其申诉、控告事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及相关案件信息,并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