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夫妻名字变更为子女怎么办
若您有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过户给子女,只需征得房产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与此同时,办理相关的过户登记手续即可实现这一目标。以下是具体流程步骤:
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正式的书面转让合同;
其次,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后的第90个自然日之内,转让方需携带房屋产权证、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以及该转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最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所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全面审阅,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予以受理审查请求,如逾期未作出明确回应,则被视为同意受理审查。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产证夫妻能只登记一方吗
夫妻在购买房产时,其产权证书完全可以仅标注其中一人之姓名。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对房产证登记时的署名人数量做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在此前提下,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的某一时期内购置房屋,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明确一致或无法提供确切有效的凭据以证实购房款项全部源于个人支付的,即便房产证上仅填写配偶一方的姓名,抑或是只设定在一人名下,仍可被视为属于夫妻二人之间的共同财产范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若您希望将房产无偿地过户至自己的子女手中,您需要取得该房产所有权人的明确表示且与他们共同完成相关的过户手续。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所示:首先,您需要与房产所有者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转让协议;其次,在接下来的90天之内,您需要携带房屋的产权证书、个人身份证明以及上述的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同时还需要向其如实申报此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在此之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您他们是否已经开始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仍未收到任何回复,那么我们可以理解为他们已经默认同意受理此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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