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工资可以称为底薪吗
基本工资并非属于所谓的“底薪”范畴之内。基本工资实际上乃是依据劳动合同中所明确约定或者是由国家以及所在企业自发制定并实施的规章制度所明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核算之所得,并且其与特定岗位、职务的工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关于“底薪”,其实质也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规范的在某地区内所设定的最低保障工资基数。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基本工资可以扣吗
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雇员的基础薪资是不能被随意剥夺或扣发的,此举据劳动法判定为严重违规行为。然而,如果员工因特殊原因申请事假,他们的基础工资则可能会因此而受到一定比例的扣除。关于雇员申请事假的扣款标准问题,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定法规中尚未对此做出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扣减额度是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中所确立的条款为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必须符合以下两个重要前提:
首先,扣减的幅度不能超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扣减的比例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基本工资乃依据雇佣合同或国家以及企事业单位所规定之薪酬准则计量得出,与特定职位及职务密切关联,并且具备一定程度之稳定性特征。然而,"底薪"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规定的某个地区的最低保障工资基数,这一数值虽与基本工资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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