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过后不转正算辞退吗
首先,您已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并且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试用期的具体时长。当企业判断您无法胜任当前职位或需为您进一步延长试用期时,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及早通知到您,并且双方需共同签署相关文件进行确认。若试用期已过而劳资双方仍保持着雇佣关系,这便意味着您已经被默认为正式员工,这一点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充分认可。
然而,为了确保您的权益,您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您在试用期后继续为公司服务的相关证据,例如电子邮件、考勤记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过后被辞退怎么办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决不能毫无法律依据地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契约关系。若因公司原因导致无端解雇的,被解雇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一旦签署了包含试用期条款在内的劳动合同时,如果企业认为您无法胜任当前岗位或者需要延长试用期,应当在终止期限到来之前给予您充分的通知,并要求您签署相关的文件。在试用期结束之际,假如并未接收到公司解雇的通知,您便会被视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能够证明您持续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相关凭证,例如电子邮件通信记录、考勤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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