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有必要买么
在中国境内,车上人员责任险并非强制性规定所必须购买,通常该事项取决于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及实际需求,它并不属于法定必须投保的强制保险范围之内。具体来讲,所谓车上人员责任险即是对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做出规定,即在投保人允许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期间遭遇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车厢内乘客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投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理赔工作。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有没有必要买
建议您考虑购买相关的保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并在特殊情况下为您提供适当的医疗费用补偿。当您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意外时,您需要承担对同车人员受伤或死亡的赔偿责任。通常,每个人包括驾驶员和四位乘客均可投保,保额从1万至3万不等,支付的保费则介于40元至220元之间。对于每位乘客而言,其保额大致为一万元,而相应的保险费用大概是每人20元左右。那么,如果存在四位乘客的话,您所需要的保费预计会在100元至300元之间波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国之法律制度下,车上人员责任险并未被确定为强制性购买的险种,消费者可依据自身需求做出选择。值得注意的是,该险种并不存在于法定的强制保险范畴之内。此种保险主要关乎乘车旅人身家安全,若在保险期限内,符合相关规定的驾驶员因意外事故而致使乘客遭受伤害或死亡,保险公司将会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对受害者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然而,作为投保人,您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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