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在一万人民币以内,则需支付诉讼费用50元;若标的金额介于一万至十万之间,根据该金额按2.5%的比例予以扣除后再减去200元作为最终的诉讼费用;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十万但低于二十万,根据该金额按2%的比例增加并加上300元;若标的金额介于二十万至五十万之间,根据该金额按1.5%的比例增加并加上1300元;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五十万但低于一百万,根据该金额按1%的比例增加并加上3800元;若标的金额介于一百万至二百万之间,根据该金额按0.9%的比例增加并加上4800元;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二百万但低于五百万,根据该金额按0.8%的比例增加并加上6800元;若标的金额介于五百万至一千万之间,根据该金额按0.7%的比例增加并加上11800元;若标的金额大于等于一千万但低于二千万,根据该金额按0.6%的比例增加并加上21800元;若标的金额超过二千万,根据该金额按0.5%的比例增加并加上41800元。
《诉讼费用交纳机制》
第六条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儿子给父母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子女向他们的父母借贷却未能及时偿还款项,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以及第六百六十八条的具体规范内容来看,借款合同乃是借款人同出借人达成的一种协议,旨在在约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除非双方当事人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中有特别约定。倘若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利率等关键性条款,而子女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话,那么家长们便可依循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子女切实履行还款的法定义务,并可能采用法律手段对其实施违约金的追究。
如若父母与子女间的借款协议为口头承诺,且无其他实质性的证据能够证实借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时便须参考协商或者法律途径妥善解决此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判案件所需的法庭审理费将依照标的金额划分为不同区间进行计算。具体而言,若诉讼标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则需缴纳费用为50元;如果标的金额在1至1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2.5%的比例计算后再减去200元作为最终数额;对于标的金额位于10至20万元区间的案件,其应当交纳的审理费按照2%的比例额外增加300元;而针对20至50万元这一较大范围的标的金额,其对应的审理费则应当以1.5%的比例额外增加1300元;当标的金额达到50至100万元时,其审理费应按照1%的比例额外增加3800元;至于标的金额在100至2000万元之间的案件,其审理费将按照逐步降低的比例进行计算,同时还需要额外增加相应的金额;最后,对于标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案件,其审理费将按照0.5%的比例额外增加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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